這是水。


影片開頭的那段小故事恰恰好前幾天在要推薦的書裡面看見。
很有趣的相互呼應。

這部影片把「轉念」拉高到一種精神層次,
有人說這是在騙自己。
但說真的,讓自己認為這世界很悲慘也是騙自己。

可能又會有人說,這有什麼不好?我活在reality呀。
但是再一次說真的,你的實在界是你一手創造出來的。

好書介紹,第一本:「關鍵18分鐘」
沒有,她不是關鍵下一秒,也無法預測未來,但是它讓你知道你的生活可以有所選擇。


這本書的書名翻譯的不好,我甚至很厭惡他的副標:最成功的人如何管理每一天
I don't really give a shit about 最成功的人,
看看英文書名吧,相當破題:
「18 Minutes: Find Your Focus, Master Distraction, and Get the Right Things Done」
--找到你專注的目標、掌握分心以及把對的事情做好。

書中除了一些實踐的步驟與方法外,(對我來說)主要是在教你一些人生的態度。
其中一段讓我印象深刻的部份便是:我們常常會不由自主的往壞的地方想,而且喜歡只擷取自己在意的訊息,進而加強自己那種壞的想法。

舉例來說,覺得一個人討厭自己,你會開始注意他的一言一行,然後把他的言行詮釋成為「他討厭你」,因為似乎有了證據,他討厭你好像就變成罪證確鑿的事了,然後你會開始對這件事情做出不必要的反應。
但其實說真的,如果你覺得某個人討厭自己,你為什麼不直接去問他呢?不管他的回答是什麼,就是相信他的答案。畢竟自己一人想著他是不是討厭自己,永遠不會有正確答案。
作者也提到,一定會有人認為,這難道不是欺騙自己嗎?我們有可能活在別人的謊言中阿。(畢竟大家都想當好人,如果今天有人來問你是不是討厭他,就算你真的是,你可能還是會因為想當好人或其他一大串原因,而說:「沒有阿你想太多了。」)
對阿。
「但難道你原本自己的那些『證據』,就不是幻想嗎?」作者接著說。
如果怎麼樣我們都得活在幻想裡(不論是我們自己建構的或者他人建構的),那為什麼不找一個讓自己開心一點的幻想呢?

看起來很阿Q,但我想這就是人生的態度。
人生很短,我不想要花任何時間在這種瑣碎的小事情上。
既然要過怎樣的人生有部分是自己的選擇,那何不選擇可以快樂一點那種?

書裡面還有講到一些工作態度以及工作細節分配的操作建議,我也覺得不錯,
這是一本值得推薦的書。

但是,它沒有提出更令人信服的論證,來說明自身理念有它的道理。
恰好,我接著看了一本極度精采的書。



這本書把「習慣」這件事情以非常科學的方式解釋(腦神經科學、心理學),而且也脈絡化的貼近個人所處環境生活(社會學、哲學、神學、...)。
非常值得一看而且很有說服力。
不只告訴你「你可以改變/做出選擇」,作者還讓你知道原因。
為什麼我們可以?
為什麼有些事情我願意做而且做的好?
為什麼有些事情我知道自己該做但是完全不想碰?
為什麼有些人可以戒酒?為什麼有些人卻一再的沉迷於某些事?

這些大部分都是因為我們的習慣。
而我們的習慣又不只是「做→獲得正回饋→再做...」這種簡單的迴路,
它還牽扯到個人的生活環境,包括信仰、喜好、社群連結等等。

書中舉的例子從行銷商品的成功(除臭劑/芳香劑?、牙膏)到社會運動的成功(美國的黑人人權運動),
從個人行為的成功(戒煙、戒酒、戒賭)到龐大公司工廠改革的成功(組織目標改造),
微觀到鉅觀的各式社會活動,全部都逃不出「習慣」的控制。

然而習慣很強,卻又很弱,只要找對方法,終究可以改變。
而且這個方法並沒有所謂準則,對你而言有用,對別人不見得有用。
於是,這本書最後教你如何找到「自己的甜頭」。
想辦法去分析自己的所有行為,就會知道自己持續做某些事情所獲得的正回饋是什麼。
像是吃宵夜,是因為餓了嗎?還是因為嘴饞?或者只是想出去晃晃?想找點事情做?
吃宵夜讓你獲得什麼?開心?滿足?安慰?飽?有趣?或者是對生活掌控的權力?
確定之後,就可以試著用其他行為取代吃宵夜這件事情,
且因為你持續有獲得正回饋,所以就不會覺得「不吃宵夜」這件事情很難受了。
(這不再是「被禁止」的事情)

很有趣。
我一直都不是正向的人,我也一直都不太愛強迫自己去符合社會規範,
(但是為了討好其他人,我就可能會強迫自己做些自己不願意的事。)
而這樣的結果就是我對許多事情都不渴求,人生沒了目標。
不努力就可以到達我現在這個樣子,舒適區顯得很舒適。

最近看完這兩本書(輔佐以其他的書),
我開始會試著想要轉念讓自己過著更知道自己要什麼的生活,而非隨波逐流。
表面上好像是個順從自己內心、隨心所欲的人,但其實不是,我不知道自己要幹嘛。
日復一日過生活反而讓我好累。

看破了世間的遊戲規則之後,才知道人生其實可以更自在一點。
題外話,「關鍵18分鐘」書裡面的一些概念,跟小池龍之介的「不思考的人生」裡提到的哲理基本上好類似,
讓人覺得「wow你們這些說破人生秘密的人,果然是所見略同阿。」

以上。
(這次我有認真的把這篇文章分類在「藝文評論」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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